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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释义: 我 国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 者虽未超...【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000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详情】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各省...【详情】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苏检发研字[1999]第8号《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的公司资金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请...【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 (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22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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